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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訊 (龍華 羅茜)天柱縣一花甲老漢購了一張手機卡,回家后使用該卡不能撥打電話,次日找店主要求換卡,店主不同意。老漢一怒,將店主投訴至工商部門,最終老漢退了手機卡,還獲得了20元的補償。
1月22日,一位年已花甲的老人走進天柱縣邦洞工商所投訴,稱于19日到該縣蘭田鎮(zhèn)某通訊公司手機銷售店花50元錢購買了一張手機卡,回家后使用該卡不能撥打電話,于是第二天便找店主要求換卡,店主不同意更換。老人在萬般無奈情況下,便來到邦洞工商所投訴,提出了退卡和賠償因投訴所花的20元交通費的要求。
該所接到投訴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員前往調(diào)查了解,最初店主也不答應老人的投訴要求,經(jīng)工作人員耐心調(diào)解,終于達成了由店主無條件退卡并賠償老人20元交通費的協(xié)議,消費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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