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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訊 (通訊員 劉勇 特約記者 石慶偉) 7月28日,一輛警車駛進了劍河縣看守所,從車上走下來一犯罪嫌疑人,這是劍河縣公安交警大隊從千里之外的廣東押解回來的交通肇事網上逃犯劉某。
2009年9月16日晚,劍河縣岑松鎮馬山村二組的劉某無證駕駛無號牌的普通二輪摩托車共載4人沿320國道線由岑松往革東方向行駛,20時55分許,行駛至320國道線1836KM+950M處施工路段,碰撞道路上施工堆放的石堆翻車肇事,導致摩托車上的乘車人劉彭長當場死亡,車輛嚴重損壞。
事故發生后,劍河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依法對該起事故進行了認定,劉某承擔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在案件審查起訴期間,犯罪嫌疑人劉某外逃打工,經多次通知和上門對其家人開展說服教育,犯罪嫌疑人劉某拒不歸案接受處理。為此,劍河縣人民檢察院于今年4月13日作出對劉某執行逮捕的決定。
經過多方排查,得知劉某在廣東省潮安縣的一個貨運站打工。獲此消息后,劍河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干警立即趕赴廣東,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7月21日,犯罪嫌疑人劉某在廣東潮安被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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