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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貴州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廳長崔亞東簽署命令,為在“5.23”高速公路搶險救援戰斗中為保護戰友、英勇負傷的貴州省公安消防總隊黔東南州三穗縣消防大隊列兵華明同志記個人一等功。
華明,男,漢族,湖北武漢人,1992年5月出生,2011年12月入伍,高中文化,共青團員,列兵警銜,現為貴州省公安消防總隊黔東南州三穗縣消防大隊戰斗員。入伍以來,他認真學習、刻苦訓練,在各項考核中均取得了優異的成績;他關心戰友,樂于助人,為了戰友患病妻子捐出一個月的津貼,從一名特立獨行的90后迅速成長為一名優秀的消防戰士。
2012年5月23日,華明同志在參加“5.23”滬昆高速公路45名乘客被困大客車內的搶險救援戰斗中,一輛行駛的罐車與前面一輛貨車追尾后失控,沖向正在現場救援的官兵,離水泥罐車最近的華明奮力推開身邊的兩名戰友,自己卻來不及躲避,被罐車撞出數米開外,左手臂嚴重受傷。經過全力救治,終因傷勢過重,于29日晚進行了左臂截肢手術。華明同志舍己救人的英雄事跡,引起了各級媒體的高度關注和廣泛報道,在全社會引起了強烈的反響。6月1日,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廳長崔亞東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華明同志在搶險救援中為了戰友的安全,英勇負傷,因傷勢嚴重不幸被截肢。華明同志入伍不到半年,但他用行動詮釋了公安消防戰士為人民安危不惜獻出生命的政治本色和英勇無畏、不怕流血犧牲的革命精神。要在全省公安消防部隊和公安機關開展向華明同志學習的活動,大力宣傳和弘揚華明同志的英勇事跡和英雄精神,并以此教育部隊、教育干警、以華明同志為榜樣,為保衛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全省社會和諧穩定,做出積極貢獻”。
6月6日,貴州省公安廳召開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為華明記個人一等功。會后,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長隨即簽署了《關于給華明同志記一等功的命令》。《命令》指出,華明同志是貴州公安消防官兵的優秀代表,是全省公安民警學習的楷模。他在救援戰斗中英勇頑強、毫不畏懼、沉著冷靜,在危難關頭挺身而出、勇救戰友,在負傷之時不忘群眾、不辱使命、一心為民,用實際行動踐行了胡錦濤總書記“三句話”總要求,深刻詮釋了當代革命軍人和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充分展現了公安消防官兵忠于職守、無私奉獻的精神風貌和舍生忘死、英勇無畏的英雄氣概,用青春和熱血譜寫了一曲華麗的英雄贊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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