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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施秉縣法院刑庭深入到距縣城45公里的馬溪鄉茶園村龍井組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歐明榮交通肇事一案,贏得了當地群眾的廣泛好評。
2011年7月1日14時許,施秉縣馬溪鄉茶園村龍井組歐明榮(男,40歲,漢族)駕駛一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紅色“嘉陵”正三輪摩托車載運11人,沿牛大場鎮石橋村至馬溪鄉茶園村龍井組村民自發修建的通組便道行駛,當行至4公里+500米處(小屯老)時,翻下80余米的深溝,造成車上8人當場死亡(女5人,男3人),3人受傷,肇事正三輪摩托車嚴重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本案被告人歐明榮作為三輪車的駕駛人,經施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作出事故認定,在本案中負全部責任。但是歐明榮在此次事故中嚴重受傷,特別是頭蓋骨被削去一半,在醫院搶救了3個多月才撿回一條性命,病情稍好后在家又躺了幾個月才恢復基本的活動能力,身體非常的虛弱,難以應訴。為此,施秉大隊多次和省、縣醫院到龍井為歐明榮進行診斷治療,促進康復,確保歐明榮能生活自理并上庭應訴。同時,為盡快結案,針對歐明榮行走困難和不能顛簸的實際,大隊積極協調施秉縣人民法院下鄉上門審理。
當日,法庭就設在歐明榮家院壩,參與庭審的還有縣檢察院。為擴大庭審影響力,交警大隊還邀請了馬溪鄉政府領導和工作人員、馬溪派出所民警,組織受害人家屬、駕駛人及群眾參與旁聽。因天氣原因,法庭幾易場地,但法官和群眾沒有半點懈怠,庭審在安靜嚴肅的環境中有序開展。庭審雖最終因各種原因在經過4個多小時的審理后沒有當庭宣判,但此次被告人家中開庭審案,影響深入人心。一些群眾感嘆:“歐小明(明榮)這樣從死神手里撿回半條命的人,穿衣、吃飯幾乎全靠他人幫助,本以為這件事情就不了了之了,想不到還是要受到法律的懲罰。看來,任何違法行為都是要受到法律懲處的,無論是無證駕駛還是違法載人,都不能有僥幸心理去觸犯。農用車、三輪車、超員車都不能不顧安危貪便捷去乘坐,要安全到達才重要,就像交警同志說的:晚到總比不到好啊!”(舒秀鋒 龍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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