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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晚,受害人趙某到刑偵大隊廣場責任區(qū)刑警隊接報案稱:其在凱里市市府西路木蘭朝歌酒吧喝酒,期間趙某走出木蘭朝歌酒吧外面接電話之際,被一名男子打倒在地后,隨身所帶的1顆鉆戒(價值8萬余元)、1部蘋果手機及現(xiàn)金300元被搶走。
鑒于該案發(fā)生在凱里市鬧市區(qū),案情重大,對社會造成了十分惡劣的影響,刑偵大隊廣場責任區(qū)刑警隊迅速組織精干警力對案件展開偵查,經(jīng)過大量的摸排,迅速將涉案嫌疑人楊某鎖定。3月6日,廣場責任區(qū)刑警隊在凱里市環(huán)城東路一家飯店內(nèi)將犯罪嫌疑人楊某某抓獲。經(jīng)審訊,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對搶劫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被搶的鉆戒及蘋果手機已依法追繳,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唐東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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