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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6日,《武安時訊》小報上登載了武安市人民政府關于注銷武安市宇揚園藝有限公司國有土地使用證的一則公告,該公告如同晴天霹靂將宇揚公司董事長郝增奎徹底擊垮,不但給郝增奎造成了巨額經濟損失,帶來了滅頂之災,也使他全家人連日常生活都無法維持,走上了日薄西山,絕命天涯之路。所幸的是,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書》使郝增奎又看到了希望,同時也使武安市人民政府陷入了由一起具體行政行為引發的是非漩渦。
案件回放一:郝增奎響應政府號召興建花卉市場
郝增奎,系河北省武安市武安鎮南關街人,是一位遵紀守法,合法經營的私營企業者,曾獲得“農民企業家”稱號,為武安市民營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
武安市人民政府為了進一步加快市場建設,拉動相關產業,推動武安市經濟發展,于1999年12月21日印發了武政[1999]46號文件,明確了《武安市2000年市場建設規劃》,其中將武安市花卉市場列為重點建設項目。文件指出:“市場建設本著‘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的原則,鼓勵企業、鄉鎮村個體、私營企業積極投資”。同時明確規定:“政府扶持,繁榮市場。對新建市場承辦者,要簡化各種開辦手續……”等一系列優惠政策和措施。
為加快市場建設步伐,中共武安市委、武安市人民政府于1999年12月22日聯合下發了武字[1999]76號通知,成立了市場建設指揮部,負責市場論證、審批、辦理相關手續等。
武安市人民政府為了將武政[1999]46號文件精神落實到實處,于1999年春節前夕,市政府召開了各行政部門和各鄉鎮有關領導參加的市場建設工作會議,要求尋找武安市花卉等市場建設的投資人。
武安市人民政府有關領導將郝增奎作為有投資能力的人選,多次動員做郝增奎的工作,讓郝增奎在武安市西嶺湖公園南側占地面積100畝承建武安市花卉市場。郝增奎基于對武安市人民政府的信賴,毅然放棄了多年來正在經營中的所有業務,將全部精力與時間都投放到新建武安市花卉市場工作中。經過兩個多月時間,組織了十多名有關技術人員到全國各地花卉市場考察和準備工作。期間,武安市人民政府協調武安鎮、南關街街委、河北青泉企業集團公司與郝增奎簽訂了土地租賃合同。
案件回放二:建設過程中遭遇一波三折施工被迫終止

2000年3月31日,武安市花卉市場在武安市人民政府指定的位置,即西嶺湖公園南側正式開工建設,有關領導到場講話,武安電視臺當晚播發了新聞。郝增奎在施工過程中,卻遭到武安市建委的阻止,責令其停工。
郝增奎怎么也想不通,這明明是武安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項目地點,為何不讓施工呢?郝增奎開始找市政府及相關部門進行交涉,在三個多月交涉未果的情況下,2000年6月郝增奎將武安市建委訴至武安市人民法院,并申請法院追加武安市人民政府為共同被告,請求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由此引起多家新聞媒體關注。
2000年11月25日,武安市人民法院作出了(2000)武行初字第5號行政判決,撤消了武安市建委規劃設計管理處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但未支持郝增奎賠償的訴訟請求。郝增奎不服判決,上訴至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期間,引起了邯鄲市委董強書記的高度重視,批示武安市人民政府盡快妥善解決。武安市政府接到此批示后,與郝增奎協商讓其撤回上訴,承諾重新選擇花卉市場地址并給予補償。郝增奎撤回上訴后,政府的承諾卻遲遲沒有履行,反而是花卉市場的原址上建成了100多棟多為政府官員居住的別墅群。
案件回放三:花卉市場的落成為武安樹立了新形象

時隔一年后,經武安市政府協調由武安鎮政府、南關街街委牽頭呈報民營企業家郝增奎成立武安市宇揚園藝有限公司,最終決定從南環路另行選址建花卉市場,由武安市計委(現為發改局)審核批準立項,并于2001年4月5日、4月17日分別下達了武計字(2001)39、42號文件,對郝增奎成立的武安市宇揚園藝有限公司新建武安市花卉市場重新立項作出批復和下達投資設計通知。
2001年5月28日,經武安市建委(現為武安市建設局)城市規劃、審核,為武安市宇揚園藝有限公司頒發了建設規劃用地許可證。同年12月31日,武安市土地管理局下發了《關于調整武安鎮南關街原劃撥土地的說明》。2002年1月武安市人民政府為武安市宇揚園藝有限公司頒發了武國用(2002)字第007號《國有土地使用證》。 所有手續齊全后,郝增奎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籌措資金上千萬元,經過三年的陸續建設,武安市宇揚園藝有限公司建筑面積達到了1萬多平方米,其中辦公樓2000平方米,展銷大廳3000平方米,溫室大棚3000平方米,倉庫、車庫1000平方米,鍋爐房、工人宿舍樓、生活用房等2000平方米。建成了在邯鄲地區以規模大、檔次高、品種全為主要特色的武安市花卉批發市場,為武安市樹立了新形象。
案件回放四:政府的一則公告致使花卉市場成為廢墟
武安市宇揚園藝有限公司在2005年初試營業之際,厄運再次降臨到郝增奎頭上。
武安市人民政府在未事先通知的情況下,于2005年12月6日在武安時訊小報(內部參考資料)上刊登了注銷武安市宇揚園藝有限公司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公告,讓郝增奎再次陷入窘境。之后,郝增奎雖依法進行行政復議、向武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且又向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但武安市人民政府注銷宇揚公司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具體行政行為均被維持。
讓郝增奎更加氣憤的是,武安市人民政府不但未給他解決實際投資問題,而且步步逼進,于2011年3月11日把屬于花卉市場的土地為南關街頒發了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后,花卉市場被南關街雇用的人員非法侵占、拆除,成為了廢墟,郝增奎的巨額投資也隨之化為了烏有。
巨額債務就像一座山壓的郝增奎喘不過氣

自宇揚公司國有土地使用證被注銷至今,郝增奎吃不下飯,睡不著覺,精神近乎崩潰。據郝增奎講,首次市場建設投資不算,光第二次市場建設他就投資上千萬元,這些錢大部分是銀行貸款,現在本息相加已近2000萬,巨大的債務就像一座大山壓得他喘不過氣來,也使他整個家庭每天都在承受著精神和債務的煎熬。
郝增奎百思不得其解,他是完全按照政府的文件去做的,更是在政府有關領導的動員下,才放棄了其它經營而投資建設花卉市場,尤其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并非是他個人偽造,而是由政府依照法定程序而頒發。在整個案件過程中,無論政府頒發和注銷土地使用證的具體行政行為對與錯,他均沒有任何過錯,他之所以遭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完全是由于武安市政府朝令夕改,出爾反爾所致,依法應當由政府賠償。為維護合法權益,郝增奎走上了艱辛的訴訟和上訪路。
河北省高院的行政裁定使郝增奎看到了新的希望

2011年12月這起行政案件終于有了一個初步的意向。武安市政府拿出了三條處理意見,其中第一條補償郝增奎700萬元,現已到位,但涉及銀行貸款及市場建設損失以及花卉市場的全部資產、設備及地面附著物事項仍未落實解決。
2012年7月20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2012)冀行申字第114號《行政裁定書》,指令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行政案件再審;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行。
雖然這起行政案件目前還沒有最終結果,但終于讓郝增奎看到了新的希望,他深信:公道自在人間。 來源:新華網 責編: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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