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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陽7月23日電 河南一老人因為在自家院里種了850株罌粟當菜吃,日前,被河南省滑縣人民法院以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2012年間,河南省滑縣高平鎮(zhèn)大廟村年近80歲的老人翟某在自己院子內(nèi)堂的一片空地上,非法種植罌粟數(shù)百株,用于平時自家食用該植物的葉子。2013年5月21日,高平派出所民警在走訪時發(fā)現(xiàn)翟某種植的毒品原植物罌粟共計850株,并將該罌粟全部鏟除。
罌粟是國家明令禁止種植的毒品原植物。根據(jù)《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鏟除。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shù)量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翟某明知是毒品原植物罌粟仍非法種植,且已超過500株,核其行為已構(gòu)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翟某當庭認罪態(tài)度較好,且系七十五周歲以上的老人,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故對其請求從輕處罰的意見予以采納,遂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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