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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媒體報道,重陽節(jié)當天敬老院里志愿者人滿為患。近年來,這種節(jié)慶時期或特殊節(jié)日中志愿服務反倒給受助者造成負擔的現(xiàn)象屢見報端。其中不乏一些缺乏愛心的人把弱勢群體當成“道具”,不考慮受助者的實際需求和心理感受。不過,也有不少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愛心需要呵護,不能一味批評志愿者的熱情,而是應當探索更多更規(guī)范的渠道去釋放民眾的愛心,更好引導志愿服務健康發(fā)展。
“我們需要更多的志愿服務。整體來說,我們對志愿服務的認識以及主動參加志愿服務的意識遠遠不夠。”陽光志愿者協(xié)會會長趙慶坦言,我國志愿服務之路才剛剛起步,還存在很多問題。對于那些“變味”的志愿服務,需要我們去引導,去規(guī)范。一份真誠的愛心其實很脆弱,我們應當細心呵護目前全國各地燃起的志愿服務“星星之火”。
“第四屆全國道德模范中,有很多人常年參加志愿服務活動。志愿服務是志愿者發(fā)自心靈的自我選擇,他們不求回報,回饋社會,不管志愿服務的效果如何,我們都應當對他們多一些理解與尊重。”青年歌唱家譚晶在參加完第四屆全國道德模范頒獎典禮后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有關專家表示,目前我國志愿服務確實存在很多問題,比如志愿者的權利和義務不明確,志愿服務在規(guī)范、管理和引導方面缺乏相應法律法規(guī)。而要消除這些管理上的混亂現(xiàn)象,迫切需要一個全國性的法規(guī),來規(guī)范、促進我國的志愿服務事業(yè)。
可喜的是,近年來隨著我國志愿服務活動的興起,各地立足本地需求,積極探索了許多值得借鑒的經驗與做法。比如山東泰安市的“菜單式”志愿服務模式,集“備菜”“點菜”“送菜”“評菜”為一體,較好地解決了志愿服務中存在的盲目、自發(fā)、分散、無序等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趙慶杰指出,“菜單式”志愿服務模式,從倫理學角度講,是道德動機與道德效果的統(tǒng)一,成功避免了“好心辦壞事”情形的出現(xiàn),實現(xiàn)了“按需分配”,不會再出現(xiàn)“一天被梳頭多次”“把不想過馬路的老奶奶硬攙扶過去”的荒唐情形,讓受助者與志愿者實現(xiàn)“雙贏”。(本報記者 龔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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