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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萬先生向本報投訴稱,在解放路一超市門口的停車場收到過期發票,無法作為報銷憑據,而且當初要求更換卻遭到拒絕。隨后,記者對該停車泊位進行暗訪,發現收費員給的不是假發票就是過期發票。對此,市停管中心表示,該泊位不是正規泊位,是一些收費員的個人行為。
投訴
停車場開過期發票無法報銷
市民萬先生告訴記者,他在解放路一超市門口停車并交納了5元停車費,收費員開了一張面值5元的發票,但早已過期,單位財務根本無法報銷,于是他立即要求更換,可收費員直接說換不了,“要不,你別停,我這開的都是這樣的發票。”
暗訪
承認是假發票但拒絕更換
隨后,記者來到該停車場,停好車后繳納了5元停車費,一位身穿紅色馬甲的女性收費員給記者開了一張5元面值的發票。記者發現發票上寫著“江西省政府非稅收入定額票據”,而且印有“南昌市機動車臨時占道停放管理中心”的印章。
記者詢問收費員稱發票不對,應該為“稅收”發票,該收費員承認這是假發票,但是拒絕更換正規發票。“我是殘聯的,發票都是這樣的,要不就別停。”
說法
市停管中心:現在全部是稅收發票
昨日,記者采訪了市停管中心的工作人員。他解釋稱,市停管中心在去年12月之前一直由市政工程管理處管理,今年開始2630個泊位、190名收費員以及相關收費牌已劃入市政控股集團管理。由于管理單位換了,開出的停車發票也換了,由以前的“非稅收”發票改為現在的“稅收”發票。現在市內泊位收費員開具的發票只會是“稅收”發票,其余的都是假發票。
另外,該超市門口的停車泊位并非正規泊位,其收費人員也不是停管中心的工作人員,正規收費員身穿的是藍色制服而非紅色馬甲。但對于該泊位的處罰,停管中心并無執法權。
交警:建議聯合執法取締黑泊位
南昌市交管局的交警告訴記者,黑泊位非常頑固,一些人在泊位內違規收費,很難管理,停管中心因無執法權無法查處,交警也不能強行取締,建議交警、停管中心、派出所多部門聯合行動,徹底取締黑泊位。 (記者 劉星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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