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惱!
登記前才知懷孕女友是“二婚”
孩子沒了又被索要聘禮,男方一怒要離婚
□本報記者 陳洋根
早報訊 前兩天,明星法官、杭州江干法院預審庭庭長朱學軍以警民聯調室成員的身份,來到下城公安分局天水派出所,與派出所王建波警官合作,為一起因婚姻糾紛而引發的人身損害案進行現場調解。
但事情的復雜程度,超出了朱學軍的想象。
登記前女友坦白是“二婚”
1982年出生的小峻和小他一歲的小芊都是杭州人,小俊有些胖,他在通信公司上班,女友小芊瘦高個,是一家保險公司的財務。兩人在去年10月由雙方的親戚介紹認識,見了幾次后,相互感覺不錯,便開始戀愛了。
轉眼到了年底,小峻和小芊年紀也不小了,雙方父母催促兩人趕緊登記。
“我有過登記史,你不會介意吧?” 可就在準備登記前,小芊才吞吞吐吐地對小峻說自己兩年前糊里糊涂與人閃婚又閃離了。聽到這個消息,小峻懵了,他一時無法接受。小芊哭著求著,小芊媽媽也找到小峻媽媽,請求原諒當初沒有說實情。考慮到小芊已懷孕快2個月了,小峻想想小芊肚子里的孩子,忍了,去年12月兩人辦理了結婚登記。
結果,登記結婚沒有多久,今年1月4日,小芊肚子里的孩子突然胎死腹中。小芊說吃了媽媽做的鰻魚,拉肚子十幾天,結果就這樣了。小峻又一次遭受了“晴天霹靂”,想想已訂好的婚禮日期,又忍了。
隨后發生的事情讓雙方都覺得不快。小芊媽媽提出要聘禮10萬,小峻媽媽則認為,都二婚了,還要彩禮?不給。于是,兩家鬧崩了,小芊也搬離了小峻家。
思前想后,小峻媽媽氣不過,到小芊家大吵大鬧,說小芊一家騙婚,要解除婚姻關系。眼看事情無法收場,小芊只得答應在今年4月1日下午去民政部門協議離婚,但是離婚有條件,必須把留在小峻家的生活用品包括價值3萬元的玉佩等還回。小峻自然滿口答應。
離婚前大打出手
到了雙方約定協議離婚的日子,小芊問:“我的東西呢?”
小峻說:“簽字離婚完了馬上給。”
小芊不高興了,說:“不是說好東西拿來再辦手續嗎?不見東西不簽字。”說完便和媽媽離開了婚姻登記處。
小峻伸手想攔,卻被小芊的家人推開,再攔,就被推倒在地。
小峻家人聞訊趕到,十幾個人迅速扭打在一起。混亂中,小芊表哥的金項鏈不翼而飛。報警,警察馬上控制場面,把雙方帶到派出所,分別做了筆錄。
幾天后,派出所想約雙方調解,雙方都提出讓朱學軍法官一起參與調解。派出所轉達了雙方的想法,朱法官決定5月27日抽空前往。
調解現場,雙方似乎對離婚無異議,但是小峻和父母提出要求女方返還贈送的手鏈等物品,并賠償醫療費等損失1.5萬余元;而小芊和父母提出要求男方返還玉佩等生活用品,并賠償懷孕流產及醫療費等損失5.5萬余元。由于一言不合,又引發了激烈的爭吵。
小峻媽媽甚至破口大罵:“破鞋一個,還好意思要賠償?孩子是不是我們小峻的還不知道呢?呸!”
小芊媽媽也不甘示弱:“偷項鏈的賊骨頭!詐鈔票帶到棺材里去啊?”
……
后記
朱法官在制止爭吵后,再次對事情經過進行詳細了解,還仔細查閱了相關筆錄,并運用法律條文對人身損害賠償的相關規定和婚姻糾紛的相關規定進行分析解釋,還從人情角度出發,建議雙方對打架受傷之糾紛,相互不追究,并建議男女雙方如果一定要離婚,那么小峻是否適當對小芊給予經濟補償。
結果,雙方對打架互不追究責任及離婚表示同意,但小峻對補償小芊的方案堅決表示反對,調解未成。
調解結束后,雙方當事人均向朱法官表示了感謝之情,并表示愿意對朱法官的建議回去后認真商量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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