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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東新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接某公司報案稱有人侵吞公司營業款。原來,該公司財務部門核對下屬單位賬目時,竟然發現銀行存款對賬單和營業賬對不上,缺口達到數十萬元,于是立即封存賬冊查找內鬼。
經過辦案人員近一個月工作,終于發現公司下屬的超市經理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23日,民警將周某傳喚到分局刑偵大隊。
看著民警手中一摞證據,周某放棄抵賴。原來,30歲的周某2005年應聘到該公司,因工作出色、能力出眾,2011年被公司委任為一家超市的經理。一開始周某兢兢業業,工作十分投入,受到了公司高層的賞識。不久,周某還負責另外兩家超市的營業款的送存工作。
雖然工作上很風光,但是周某的薪水并不高,他的女朋友也多次催促早日完婚,但是周某實在沒錢辦個風光的婚禮。
女友催得緊了,周某心理逐漸失衡,盯上了營業款。2013年12月2日,他把當天的1.4萬元營業款私自截留,然后精心制作一張存款回單交到公司財務部門。接下來幾天,周某很害怕被公司發現,這些錢一直沒敢花。過了一個多月,周某眼看公司還沒有對賬,于是放心地把錢花了。有了成功經驗之后,他的膽子也大了起來。
從去年12月到今年6月,周某16次伸手,侵占公司三十多萬元。他給自己租了一輛車,還開始裝修新房,并打算“十一”大婚。結果,他沒想到公司不是不對賬,而是半年才對一次賬,所以讓他過了半年好日子,接下來就要請他蹲班房了。(記者萬勤 實習生張晶 通訊員李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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