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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wǎng)訊 近日,筆者從從江縣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上獲悉,自新環(huán)保法實施以來,該縣檢察機關處理了首起針對非法捕獵候鳥的案件。
據(jù)介紹,每年進入金秋時節(jié),大量的野生候鳥開始南飛。而位于從江西部的月亮山恰好是這些候鳥遷徙的必經(jīng)之路。然而有些不法分子趁候鳥南遷途中,設網(wǎng)非法捕獵。
今年9月19日凌晨4時許,從江縣森林公安局與加鳩鄉(xiāng)人民政府在開展聯(lián)合打擊非法捕獵專項活動中,抓獲了一名犯罪嫌疑人潘某某。經(jīng)鑒定,潘某某利用設網(wǎng)捕獲的25只野生候鳥中,有池鷺、紅喉姬鹟等十個鳥種,其中有一只為小雅鵑,系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
今年9月,該縣檢察機關以涉嫌非法狩獵罪對犯罪嫌疑人潘某某作出批準逮捕決定,并向從江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10月28日,在審判會議上,從江縣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獵罪判處潘某某拘役2個月,該案也是近幾年來從江檢察機關辦理的第一起非法捕獵候鳥案。(梁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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