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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經濟糾紛,浙江溫嶺的男子陳某起了報復歹念,深夜盜竊漁船。為不被他人發現,只身在海上駕駛40多個小時,將竊得價值60多萬的漁船在江蘇濱海縣以21萬元銷贓,自以為聰明,豈料偷錯了船。還露了餡,最終被溫嶺市礁山邊防派出所民警抓獲。10日,記者從溫嶺警方獲悉,陳某涉嫌盜竊罪經檢察機關批準已被依法逮捕。
陳某今年40歲,是溫嶺市石塘鎮一名漁民。4年前,他出資80萬元和當地漁民莫某合資購買了2只漁船,一直由自己經營管理。
2年前,莫某在未經得陳某的同意下,偷偷地將兩只漁船賣掉,所得的船款卻分文不給陳某。此后,陳某多次向莫某索要船款,莫某編造各種理由,沒有歸還他投資的船款。隨后,莫某離家外出經商,兩人斷了聯系,陳某卻對此事一直記掛在心。
2014年11月下旬,陳某聽說莫某和溫嶺松門鎮梁某合資購買了一只漁船,他起了報復的邪念。經多次踩點,2014年2月6日凌晨,陳某盜竊了梁某停靠在松門礁山碼頭價值60多萬元的漁船。
為不被他人發現,陳某不顧生命危險,只身駕著竊得的漁船,在海上漂泊40多個小時,將船駕到江蘇濱海縣四港鎮碼頭,經他人牽線,將梁某的價值60多萬元的漁船,以21.8萬元的低價銷贓給當地漁民安某。
“接到梁某漁船失竊的報案后,兩地警方全力開展偵查。4月23日,江蘇濱海警方接到我們的協調通報后,發現了梁某被盜的漁船。”礁山邊防派出所干事何張偉介紹。
得知該情況后,民警迅速趕到江蘇濱海。4月24日,經布控抓獲了正在濱海縣經營水產品生意的盜竊犯罪嫌疑人陳某,并扣押了被盜的漁船,經審查,陳某很快交代了作案經過,當天,陳某涉嫌盜竊犯罪被刑事拘留。
經調查,該船是梁某獨資購得的,與莫某無關。“我以為這只船莫某有股份,便將這只船偷來賣掉,讓莫某放點血,自己心安一點,想不到這只船與莫某關,真后悔!”陳某說,我沒想得這么多,只想出一口惡氣,我以為偷莫某的船世不會觸犯法律。”
5月8日,陳某涉嫌盜竊罪被依法逮捕。
作者:邵思翊 朱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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