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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3月24日,鎮遠縣一名60多歲的老嫗為幫觸犯交通法的丈夫要回被扣車輛,采取靜坐、大哭、抓鐵門阻撓出警車輛出入、躺地等方式,大鬧鎮遠交警隊。
據了解,該老嫗是鎮遠縣舞陽鎮沿河村人,前不久,其夫駕駛一輛四輪摩托車(沙灘車)行經鎮遠縣青龍洞景區時,被巡邏的鎮遠交警查獲。因為我國交通法規里沒有“沙灘車”這個車種,沙灘車是一種場地用車,不能上路行駛。且該車的安全性與機動性達不到機動車的要求,目前沒有相關法律法規允許沙灘車上路、上牌照,于是交警依法將其扣回大隊。由于丈夫“不善言辭”,為幫助丈夫要回車輛,老嫗前往交警隊進行交涉。由于交通違法需要當事人親自處理,面對老嫗的懇求,交警大隊民警、領導苦口婆心地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明之以法,但老嫗一心想要回車輛,對勸導聽而不聞,并在大隊警車出入通道采取靜坐、大哭的方式阻撓警隊車輛進、出。民警前往勸阻,其更是緊抓鐵門不放,甚至躺地撒潑,就是不肯善罷甘休。

據介紹,交警大隊在幾番勸說不聽后,以涉嫌擾亂單位正常工作秩序,將老嫗移送派出所。在派出所,也許是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老嫗變得很安靜,也很配合執法。考慮到老嫗家庭困難又體弱多病,經交警大隊與派出所協商,決定對其擾亂單位正常工作秩序的行為不予追究,僅作批評教育,并答應幫助協調相關部門,幫助解決家庭部分困難。
據悉,該沙灘車是老嫗丈夫于2014年花4000多元在凱里市購得。(龍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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