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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黃平縣檢察院公訴部門提前介入的一起零口供案件獲判決
本網訊 近日,由貴州省黃平縣人民檢察院公訴部門提前介入的一起曾因兩次犯罪獲刑拒不認罪的強奸幼女案,被該縣人民法院以犯強奸罪(未遂)判處二年零三個月的有期徒刑。
被告人張某兵是貴州省黃平縣新州鎮槐花村人,2008年和2012年曾因犯盜竊罪、非法拘禁罪兩次被判刑,2013年7月刑滿釋放。但其惡習不改,2015年6月2日,其駕駛三輪車前往縣城途中看見背著書包、身著校服的13歲女學生羅某后,遂起奸淫惡念,停車以送羅某到校為名,騙羅某上車,遭拒絕后,強行將羅某拉上車行至遠離公路200多米的樹林中,將羅某推倒在地欲行強奸,遭羅奮力反抗,即毆打羅某面部致輕微傷,因有人路過倉皇逃走而強奸未遂。
案發后,有過兩次牢獄經歷的張某兵拒不認罪。黃平縣人民檢察院為了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分管公訴的副檢察長吳紹學得知張某拒不認罪的情況后,主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查看現場、詢問相關證人,反復補充完善證據,并親自承辦該案,以零口供向黃平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開庭審理中,他運用證據充分驗證被害人陳述的客觀真實性和被告辯解的虛偽性,闡述被告人一系列客觀行為充分體現其有強奸的主觀惡意。法院采納了其公訴意見,遂作出上述判決。(文艷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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