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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近日,從江縣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到剛邊鄉銀平村巡回審結一起鄰里借豬長期不還引發的矛盾,當事人握手言和,受到群眾一致好評。
原告梁某與被告梁某元同是銀平村村民,2013年6月中旬梁某元新婚不久,依當地壯族習俗需給岳父家送去一頭生豬,以表養育之恩,因自家沒養豬且當地有借豬傳統,梁某元便向梁某提出借豬請求,梁某看在家族人的情分上,便把一頭重174斤的生豬借給了梁某元送禮。2017年年初梁某多次催梁某元還豬,梁某元以各種理由推諉,梁某兒子一氣之下跑到梁某元家把大門踢壞,雙方矛盾激化,再次產生了恢復原狀(即修門)的次生糾紛。梁某以梁某元借豬不還為由訴至本院,而梁某元提出了反訴,要求梁某把踢壞的大門維修好。
承辦法官考慮一紙判決不能很好地解決雙方糾紛,還可能引發更大的鄰里矛盾,在當地村干的協助下從維護鄰里友好、家族和睦,低頭不見臺頭見等角度,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最終,雙方達成梁某元在一周內支付梁某生豬折價款1740元;梁某一周內將梁某元家大門恢復原狀的協議,維護了“當地借豬傳統”的信譽危機,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歐進坤 鄧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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