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當天下午,黔東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交警二大隊在余安高速公路黃平服務區內開展違法行為查處統一行動,15時59分,一輛貴H牌照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車在距離交警執勤點200米的地方停了下來,駕駛室和副駕駛室迅速的更換了座位,此異常情況立即引起了執勤民警的重視,在嫌疑車輛換好駕駛人員后朝執勤交警駛來,民警立即通過手勢指揮其進入檢查區域接受檢查,同時通知值班室通過路網監控平臺查詢該車經過距離執勤地點4公里的監控卡口,查看該車通過卡口時究竟是誰在駕駛機動車。

在民警檢查過程中,該車女駕駛員龍某一口咬定一直是自己在駕駛機動車,副駕駛室的乘車人楊某也不承認自己駕駛過該車,直到民警出示楊某駕駛該車經過余安高速公路48公里加500米處的監控卡口的照片后,在事實面前兩人終于承認了換駕駛員的行為。

據了解,楊某目前正在學習考取機動車駕駛證,今天他和表妹龍某前往凱里辦事,從黃平南收費站上高速后,龍某發覺車輛有異響,并且表哥又會修車,就把車交給他來試試,看看車輛哪里有問題,當楊某駕駛車輛在試了幾公里后,發現黃平服務區有交警在執勤查車,就立即靠邊停車換成表妹龍某來駕駛機動車,企圖以此來蒙混過關,哪知其違法行為早就被后方的監控拍下,并且其臨時停車換駕駛員的行為也被交警發現,在事實面前兩人承認了自己的錯誤,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因楊某和龍某有急事需要辦理,執勤民警現場依法開具強制措施憑證,扣留了楊某駕駛的機動車,等待他的將是罰款1000元并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對龍某明開具了違法處理通知書,等待她的將是罰款1000元并處吊銷其C1機動車駕駛證。
交警提示: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應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仍舊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將會被處以罰款一千元并處15日以內行政拘留。實施把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的規定,將會被處以罰款一千元并處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黔東南交警支隊高速交警二大隊)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