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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與表弟起糾紛后有人報警,民警在詢問過程中,男子拒不配合,還對民警進行辱罵。目前該男子已被錦屏縣公安局行政拘留。
2018年6月25日凌晨2時,錦屏縣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隊執勤人員駕車在,錦屏城區的天馬廣場路段巡邏時,突然被一男子將巡邏警車攔住,稱自己被表弟打了,執勤人員將其帶到三江派出所依法開展調查。經查該男子叫龍某煒(男,21歲,貴州省錦屏縣平秋鎮某村人)稱自己被表弟打傷,揚言要公安機關對其表弟進行處罰。民警在對龍某煒依法進行詢問時,龍某煒拒不配合,不但辱罵執法民警和協勤人員,還打砸辦公區內物品。派出所民警在整個執法過程中,始終堅持文明規范執法,全程都有執法記錄儀記錄。
目前,違法行為人龍某煒因阻礙執行職務已被錦屏縣公安局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以暴力、威脅方法實施該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劉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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