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今日在官方微博發布情況通報,稱青島市一名學生家長因毆打班主任,被處以行政拘留10天并處罰款500元處罰。
通報指出,11月19日上午7點57分,青島市南公安分局接大學路小學報警,該校潘老師在校門口被一學生家長打傷。接警后,江蘇路派出所110警車迅速趕到現場,將行為人常某(男,62歲,本市人)帶回派出所調查,并進行了現場取證。
經查,常某因其孫子被同學踢傷,對班主任潘老師心生不滿,于11月19日上午7時50分許,在大學路小學門口將潘老師攔下,揪住頭發拽倒在地,并進行毆打。經法醫鑒定,潘老師傷情為輕微傷。
常某毆打他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第一款之規定,市南公安分局于11月20日對常某處以行政拘留10天并處罰款500元處罰。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