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為進一步加強山林權屬糾紛調處法治宣傳,引導群眾合理解決合法訴求。2月28日,
從江縣司法局聯合縣自然資源局、縣林業局等部門按照誰“誰執法 誰普法”法治宣傳責任制,到洛香鎮方良村和平洛村開展山林權屬糾紛調處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活動。
為保證疫情防控期間“送法進鄉村”法治宣傳順利開展,
從江縣司法局制定了詳細的工作方案,明確了宣傳時間、內容、方式和人員,將責任落實到人確保每項工作有人抓。同時結合村情制作了《山林權屬糾紛調處法律法規》(摘錄)宣傳材料,將其翻譯成漢語、侗語宣傳音頻,通過宣傳車進行流動宣傳。
活動當天,宣傳人員通過進村入戶、鼓樓集中宣講、現場解答咨詢、村廣播播放法治宣傳語音等方式,對《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貴州省林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宣傳。宣傳人員還向鄉親們介紹了“一村(居)一法律顧問”的聯系方式及服務范圍,邀請現場群眾加入一村(居)一法律顧問微信群,以便為他們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務。
活動當天共發放法治宣傳資料800余份、宣傳圍裙200余條,法治宣傳雨傘200余把。為鞏固宣傳效果各相關部門將繼續通過微信群、微信公眾號、村廣播等方式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法治宣傳活動。(石慶海、張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