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榮昌18人涉黑案一審 “女老大”被判20年
騰訊消息 5月31日,重慶市榮昌縣法院對該縣檢察院起訴的夏萍等18人涉黑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賭博罪搶劫罪等7項罪名,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夏萍有期徒刑2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10萬元,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其余17名被告人被分別判處18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初以來,夏萍和冷明權(在逃)等人以營利為目的,通過開設賭場聚眾賭博,非法聚斂錢財,陸續糾集社會閑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30余人,有組織地進行賭博、非法拘禁、搶劫、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夏萍和冷明權為組織、領導者的犯罪組織。該組織成員通過有組織地實施搶劫、賭博、敲詐勒索、容留他人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取了巨額經濟利益。
榮昌法院審理認為,以夏萍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使用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在當地造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符合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特征。
該院在綜合各被告人具體案件事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一審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