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女率人在賓館設公堂 私審同學并拍攝裸照
北方網消息 近日,余姚市人民法院對年僅15歲的少女倩倩等5名未成年少女作出判決,她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00元,其他四人分別以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至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不等,并處相應罰金。
起因:朋友的手機不見了
倩倩是余姚人,家境不差,父母忙于生意無暇管教她。初中畢業后,她就待業在家,整天和社會上的朋友一起唱歌逛街。
2008年8月7日晚,倩倩帶著同學小惠和幾個朋友應邀去唱卡拉ok,散場后倩倩接到朋友電話,說自己手機被偷。于是,她趕緊問了身邊的幾個朋友,都說沒拿,倩倩于是就懷疑是同學小惠拿了手機,因為當時小惠就坐在放手機的茶幾旁。
案發:15歲少女率人設“公堂”
自己帶去的同學竟然偷朋友手機,倩倩覺得顏面盡失,她下決心要弄個明白,給朋友一個交待。
第二天下午2點鐘,倩倩把小惠叫了出來,但小惠否認自己拿了別人的手機。看小惠不承認,倩倩決定給她一點教訓。于是,她打電話叫來了其他4個女孩,把小惠帶到了一家賓館。一進入房間,5個人開始打小惠的耳光,要她承認偷了手機,小惠沒承認。
有人威脅,如果還不承認,就脫衣服拍照。小惠還是說沒拿,于是5個人脫了小惠的衣服拍下裸照,結果小惠還是不肯承認。看小惠軟硬不吃,倩倩等人又向小惠提出拿600元錢來解決此事,說5個人每人100元,剩下100元剛好付房費,并強迫小惠打電話借錢。但小惠打了一圈電話也沒借到錢,于是其中一人又搶走了小惠的長虹手機。
最后,看小惠怎么都不肯承認偷手機,倩倩她們才放人。
后悔?已經晚了
小惠從賓館出來后,回家向父母哭訴了發生的一切。父母一聽問題嚴重,立刻帶著女兒到派出所報案。經鑒定,小惠因耳膜受傷構成輕傷,公安機關經過偵查,于一個月后將倩倩及其他4個女孩分別抓獲。
直到民警向倩倩宣布逮捕時,她才感覺到了事情的嚴重性,自己有可能要坐牢。在看守所的日子里,倩倩寫下長長的悔過書,請求司法機關能給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當初只是想給她一個教訓,我也只是打了她幾下,后來拍裸照、要錢和拿手機都是別人提出來的,我也只是想給朋友一個交代。”在法庭上,她對司法機關的起訴無任何異議,并承認自己有罪,聽到自己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00元時,倩倩淚如雨下,可這時已經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