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懷疑妻子在幽會 暴打“情敵”被刑拘
據(jù)揚子晚報 一男子酒后從路口經(jīng)過,恰巧看到妻子的車子里坐著一名男子,于是便斷定是妻子的情人。什么話也不多說,上前就是一頓暴拳,結(jié)果把對方的面部打傷。4月13日,吳某因涉嫌故意傷害被新北區(qū)警方刑事拘留。
吳某今年三十多歲,幾年前同妻子張某一起從江蘇沭陽老家來到常州,暫住在新北區(qū)薛家。吳某做些小生意,張某在薛家一個市場工作。平時,兩個人為了生活的瑣事,總是吵吵鬧鬧。吳某便一直懷疑張某在外面一定是有了人,然而卻并沒有抓到張某的任何證據(jù)。3月5日晚上7時30分許,吳某同幾個朋友從飯店分手后,一個人醉醺醺從薛家醫(yī)院南門經(jīng)過時,恰巧看到妻子張某平時所開的小貨車停放在那里,于是上前一看,結(jié)果發(fā)現(xiàn)張某和趙某兩個人正在車廂里說笑著,吳某頓時很是來火。什么話都沒有說,打開車門,把趙某拉下了車,接著就是一頓猛打,趙某還沒有鬧明白是怎么一回事,鼻子上又挨了重重兩拳。趙某的鼻子立即就出了血。吳某一看事情鬧大了,“趕快”地就離開了。趙某就報了警。派出所民警很快就趕到了現(xiàn)場,在順園八村平時路與玉龍路路口找到了吳某,并將吳某傳喚到了派出所,吳某對他拳打趙某的事情毫不推諉。
辦案民警見趙某的面部紅腫,鼻子出了很多血,就先讓其去醫(yī)院檢查治療。第二天,便召集雙方作了先行調(diào)解。隨后,趙某便回老家養(yǎng)傷去了。幾天前,趙某從老家回到常州,接到了常州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出具的報告,他的傷勢為乙度輕傷。于是趙某又要求派出所給予吳某嚴肅處理。當民警問起吳某當時為什么會那樣魯莽和沖動時,吳某說,那個趙某也是沭陽的,同他妻子張某在一個市場工作,他們平時經(jīng)常混在一起。那天晚上,他多喝了幾杯酒,看到趙某同他妻子在車廂里毫不避諱地有說有笑,他就斷定趙某與他妻子有說不清楚的關系,于是才動的手。
(周孝春 陳建偉 張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