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遠征代岳父維權案開庭 向中芭索賠55萬

馮遠征
不過,庭審中,中芭代理律師稱,早在1964年中芭改編芭蕾舞劇《紅色娘子軍》時,就已享有改編權和表演權,后來為尊重梁信雙方簽訂協議,一次性支付5000元。“我們認為這是永久性買斷,不是所謂的10年使用期限。”中芭方說,2004年梁信還致信中芭,祝賀芭蕾舞劇《紅色娘子軍》與“日月同輝”,“當時協議已經到期,梁信也沒提出異議,因為他清楚對該著作已無權利可用。”
梁信方反駁稱,協議的真實表達就是限期許可使用。為證明此觀點,梁信方拿出了當年李乘祥寫給梁信的書信,信中提到,李乘祥查看了著作權法,認為在十年限期內一次性付費的方式比較好,十年屆滿后可再續約。”
中芭稱《紅》演出虧損
庭審中,中芭方稱如果他們不演芭蕾舞劇《紅色娘子軍》,人們可能已經忘了《紅》劇,甚至忘了梁信。“中芭的表演讓梁信成了最大的受益者。”中芭代理律師說。“而中芭為了演出此劇虧損了1000余萬。”對此,梁信律師說:“根據表演場次的最低票價和上座率一半計算,中芭演出收入至少在500萬元,怎會虧損。”
當庭,法官詢問雙方是否愿意接受調解。梁信律師表示接受,調解的基礎是“重新簽訂許可合同,商議新的報酬標準”;但中芭明確表示自己沒有侵權,不同意調解,等候法院判決。此案當庭未做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