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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下午16時20分,黔東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大隊一中隊民警在開展整治涉牌涉證專項行動過程中,于凱里西站執勤點查獲一起無證、酒后駕駛摩托車上高速公路的案件。
行動當日,一中隊民警在凱里西站設立專項檢查點,嚴查各類違法行為。下午16時20分,執勤民警發現一輛兩輪摩托車從貴陽往凱里收費站駛來。見狀,民警立即發出手勢信號指揮該車在匝道口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在檢查中,當民警要求其出示證件時,駕駛人神情緊張、閃爍其詞,同時隨著駕駛員話語的增多,一股酒味在空氣中散開。民警立即現場對該名駕駛員采取了呼氣式酒精檢測試儀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酒精含量為37mg/100ml,隨后民警將該名駕駛員帶回中隊警營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經查,當事人名叫唐先祥,貴州省福泉市人,11月6日下午唐某駕駛貴JX5073號兩輪摩托車由福泉開往凱里,在福泉出門之前為了開車暖身體就喝了酒,誰知還沒進到凱里就被交警查到了。民警通過進一步調查還發現唐某系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在調查的過程中民警向唐某說明高速公路上騎摩托的危險性,同時強調飲酒、無證駕駛機動車不僅危害到自身安全,對他人的安全也造成了較大的影響,希望他積極汲取本次教訓。在將唐某的種種違法行為對其耐心解釋后,唐某對自己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同時表示自己因為不懂法才犯下這樣的大錯,以后會改正,不會再犯下這樣的錯誤。
唐某因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且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處以1200元罰款并處15日行政拘留。(州交警支隊高速大隊一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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