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研究發現,猴群中也有“警察”,負責維護群體的秩序,約束大家的“猴性”。更令人驚訝的是,猴“警察”靠的竟是“以德服人”。
大多數人對警察的感情都是“五味俱全”:當生命或財產受到威脅時,最先想到的是警察;當超速駕車被警察攔住時,即使表面上對警察和言悅色、畢恭畢敬,心里也會抱怨他多管“閑事”。盡管如此,很少有人真的相信,社會中如果沒有了警察,生活仍能一如既往。事實是,即使在生活安定、很少發生犯罪的小村子里,警察也是一個不可或缺的角色。
很多人認為,警察只在人類社會中存在,其他動物的群體里不可能有類似的角色。這種想法如今被證明是錯誤的。美國新
墨西哥州圣菲研究所的杰西卡·弗萊克和同事發現,猴子社會里也有“警察”。當然,猴子社會中的“警察”并不負責偵破刑事案件或者維持交通秩序,它們只是幾只級別很高的猴子而已。但你不能因此而小看了這幾只猴子,猴群還真的離不開它們,如果把猴“警察”從猴群中帶走,整個猴子社會很快就會亂成一團。尤其重要的是,猴“警察”以大公無私的胸懷,負責處理猴子之間的沖突。
如果猴“警察”缺席……
為了揭開猴“警察”的秘密,弗萊克借用了遺傳學上的“擊倒”研究法。在遺傳學研究中,為了研究某個基因的獨特作用,研究人員會把這個基因“擊倒”(單獨拿出來),看看缺少了這個基因后,生物體會有什么樣的反應。在動物學上,“擊倒”則是把某些特別的動物從動物群體中帶走,看看這些動物的缺席會對整個動物群體產生怎樣的影響。
猴“警察”通常通過和平手段解決群體內的爭斗,讓猴群有秩序地生活。猴“警察”沒有槍支和電棍,赤手空拳,只是利用自身良好的“群眾基礎”和“資歷”影響整個群體,對那些尋釁滋事的不安分子進行警示和壓制。
弗萊克的實驗對象是美國耶基斯國家靈長類動物研究中心內的一個擁有84名成員的豚尾猴群,它們中有45只成年猴。這個猴群有3只雄猴和1只雌猴擁有管理權,它們充當了“警察”的角色。弗萊克將“警察隊伍”中的3只雄猴移出猴群10個小時,把那只雌猴“警察”留在猴群中(主要是擔心將雌猴也移走會引發其他的社會混亂),結果發現,就像人類社會缺少了警察就會變得混亂一樣,這些缺少了“警察”的豚尾猴的生活立即變得一團糟,猴子們變得更“暴力”、更富侵略性,猴群的凝聚力迅速下降,猴群成員間的相互交流急劇減少,玩耍、互相清潔身體等公共活動的次數也有所下降。參與這項研究的戴維·克拉科爾表示:“把猴‘警察’移出猴群后,發生在猴群里的暴力行為增加了,猴群突然之間群猴無首,猴子們失去了約束,大家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變成了一盤散沙,集體行為如同‘蒸發’了一般。”
猴“警察”的委任程序十分復雜
這項研究還揭示了猴群在委任這些“警察”時頗為復雜的“投票”制度。那些有威望的猴子并不采取暴力手段搶占地盤,霸占猴“警察”的職位,而是必須經過一個“投票、任命”的復雜過程。當然,猴子們并不像人那樣在選票上寫寫畫畫,而是向那些“候選警察”呲一呲牙。克拉科爾解釋說:“這是一個典型的‘投票’動作,意思是‘我同意你出任警察’。”
當一個“候選警察”收到了猴群中大多數猴子的投票信號時,表明他已經受到了普遍尊重,他可以出任“猴城”的“警察局長”了。研究人員發現,當選“警察”的猴子擁有許多共同特征,比如,一般都是體形較大的年長的猴子出任這一職位。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并不是哪只猴子長得像施瓦辛格一樣魁梧,它就注定能成為“警察”,如果它沒有“猴緣”,而另一只猴子盡管個頭兒并不大,卻是“一個好漢三個幫”,那么,這只魁梧的猴子照樣會敗給那只個頭兒不大的猴子。此外,出任“警察”職務的并不一定是雄猴,如果有實力,雌猴同樣可以“瀟灑走一回”。
工作起來恩威并施
一旦當選,猴“警察”就獲得了相關的權力,同時也要承擔起相關的責任,其中的一項責任便是和平解決猴子之間的沖突。如果兩只猴子發生沖突,猴“警察”一般會站在兩只猴子中間,將它們隔開,直到兩只猴子心平氣和。當然,如果猴“警察”已經知道沖突是哪只猴子挑起來的,它便會直接把這只壞猴子趕跑。
當選之后,猴“警察”的威信很快就能確立起來,它們解決沖突也越來越容易,甚至都不用發出威脅的聲音,沖突的雙方就會“撤軍”。在猴子社會中,猴“警察”的裁決就是最終裁決,不管當事者是否心服口服,裁決的結果永遠都能受到整個猴群的尊重。
為了驗證這些猴“警察”確實不可或缺,弗萊克和她的同事故意把一個猴群的“警察部隊”(由3只猴子組成)全部轉移到其他地方,原來和平相處的猴子們很快亂成一團,一個大家庭分成了好幾個幫派,幫派間不時出現沖突,猴子們打得不可開交,直到發生嚴重的流血事件。
對此,克拉科爾解釋說:“這時,猴‘警察’的作用充分顯示出來,如果沒有了猴‘警察’,一旦發生沖突,哪只猴子都不敢出面調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