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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過去的“五一”小長假,安徽黟縣西遞村迎來一輪旅游高峰,游客日均達到6000人次。但這不過是表面的繁榮。與同為世界文化遺產、徽派建筑代表,早年便轉包經營的黟縣宏村相比,2011年和2012年,西遞村的門票收入只有3382萬元和3441萬元,僅為前者的一半。
“與宏村景區差距日益加大,還有旅游人次帶來的其他效益更無法相比。”眼看著宏村的旅游收入蒸蒸日上而西遞卻遞增緩慢,所有依賴門票收入的西遞人都坐不住了。一輪關乎西遞人利益、涉及景區產權和經營權的變革正在發生—
西遞鎮提出,在保證村民現有分紅收益不受損的前提下,將西遞景區的運營方—村辦集體企業西遞旅游服務公司—納入黟縣所屬國資徽黃旅游集團旗下,成為后者的全資子公司。
但西遞村民并不愿輕易放棄村辦旅游公司的主導權與古村景區的經營權。并且,鑒于該旅游公司成立20多年來從未公布過經營明細賬目,村民堅持要求改革前必須先清算公司的賬目。
某種程度上,西遞村此次關于改革的官民博弈,亦折射出中國古村落旅游開發的現實困境,凸顯了經營者試圖擺脫自我封閉的傳統經營模式,真正邁向市場化的迫切愿望。
“賬目清完之后再談改革”
今年4月,一份題頭為“致廣大村民的一封信”、落款為“西遞旅游服務公司改革領導小組”(下稱“改革小組”)的紅色宣傳單開始在西遞村民中傳閱。
信中稱,由于西遞旅游經營體制、管理體制已不足以應對激烈的市場競爭與旅游經濟發展形勢的變化,要扭轉這種不利和被動局面,只有進行體制機制改革。
公開信發出一天之后,改革小組即出臺了改革方案,稱將按照“先改體制后改機制的原則”徹底解決現存問題。改革方案的主體為西遞鎮黨委、政府,客體為西遞旅游服務公司(下稱“西遞公司”)。
改革緣于西遞村多年來徘徊不前的旅游收入:2011年和2012年,西遞村的門票收入僅有3382萬元和3441萬元,而同期宏村的門票收入則達6650萬元和7756萬元。
10年前,宏村實行的承包經營模式曾引發當地村民的激烈反對,而宏村人羨慕的正是西遞村由村辦集體企業西遞公司來運營景區的方式。10年后,西遞人眼瞧著宏村的旅游門票收入后來居上,而自己景區的運營與管理卻始終無法走上正軌,心理落差愈發強烈。
“這么多年沒發展,老百姓有怨言。”4月30日,鎮黨委書記程宏輝向時代周報記者坦言。坐在一旁的西遞公司總經理唐國強赧然一笑。自1995年上任以來,唐一直履行此職,他同時亦是西遞村支書。
“當然問題也不是出在他們管理層,村里七大姑八大姨都來指手畫腳,連唐總去一趟北京開會訂一張機票都不行,他們會問‘你為什么要乘飛機啊,提前一天坐火車去不行啊?’”程宏輝指著唐國強對記者說,“他現在一年工資只有3萬元,哪個職業經理人來了也不行,沒有自主權吶。”唐國強對此未予置評。
然而在西遞村民看來,缺乏自主權的正是他們。
“旅游公司領導都是村干部,只要有點關系進來都不收門票,哪怕外省來的也照免不誤,我們都沒法監督,賬目看不到啊!”村民黃和蓀提出“賬目清完之后再談改革”。
唐國強坦承賬目并沒有上墻(即公開,記者注),但是每次開村民代表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時都會在會上說清賬目。應記者的要求,唐國強讓財務人員將2011年西遞村的審計報告拿來供翻閱。報告顯示,在應收賬款科目內,年初有1384萬元,年末仍有810萬元。
“沒有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哪里來的這么多應收賬款?”面對記者的疑問,財務人員回答說:“我們有銷售商品啊,門票嘛!”
“可是門票都是現金收入,哪里來的應收賬款?”財務人員沒有回應,而是直接拿回了報表。唐國強也以“涉及商業機密”為由不愿對此多作解釋。
本報記者后來向出具上述審計報告的安徽華徽會計事務所合伙人朱少偉求證應計入應收賬款科目的款項有哪些,其回答稱是“公司銷售沒有收到的貨款”。但當記者提出以銷售門票為主的西旅公司存在千萬應收賬款時,其又表示“有時候會計處理不一定完全按照這個來”。
尷尬的分紅
分紅,是西遞村民從目前的經營模式中獲取收益的唯一方式。以門票收入為主營業務收入,除上繳財稅與文物保護基金之外,西遞公司與西遞村按照1:1的比例分配。而西遞村的利潤收成中,20%被留作村集體公益事業基金,剩下的80%在村民之間分配。
從1986年開辦旅游業以來,西遞村在1996年首次實現現金分紅,當年每個農村戶口分到100元,此后隨著門票收入的增加跟著浮動。現行的分紅模式也是基于此演變而來,此后不斷加入各種細則,如農業戶口與非農戶口的區別、有承包田與無承包田的區別、新房與老房的區別等。
其中對于房屋分配,是以古建筑資源保護費的形式發放,而新老房屋的標準是以1951年黟縣人民政府發放的土地證為依據,2000年12月31日之后未經審批所建之新房不享有古建筑資源保護費。2012年老屋分配的古建保護費以55元/平方米計算,新屋只有其一半。
“人口分配在一定程度上是對村民的休息權、勞動權和居住權的補償。以古建筑資源保護費形式發放的房屋分配是對村民的房產權、公共景物所有權等的有償使用。”安徽大學社會學系學者梁德闊與王邦虎曾撰文指出,人口與房屋分紅一定程度上是對產權尊重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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