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生前被別的女人把持多年,一場意外身亡后,“小三”反過來向死者的妻子索要百萬補償款,并告上法庭,妻子一怒之后反告對方重婚罪。
妻子隱忍因不想家丑外揚
71歲的陳某患有嚴重的抑郁癥,兩次自殺都被兒女們及時發現制止。
昨日,陳某的女兒小殷向記者講述了過去20年中發生在自己母親身上的不幸。20年前,陳某的丈夫殷某經過努力打拼,成為撫順一位知名的大律師,律師事務所開得十分紅火。一次偶然的機會,陳某認識了剛剛大學畢業迫切需要一份工作的張某,出于同情和憐憫,陳某將其安排到丈夫的律師事務所幫忙,就是這一次善舉,造成了日后自己20年的不幸。
“我父親和那個女人好了,后來兩個人越發明目張膽,就連我父親住院,那個女人也以妻子的名義辦理住院手續,我母親忍氣吞聲這么多年,就是不想家丑外揚,畢竟父親在撫順市是有頭有臉的人物,心想男人折騰幾年,老了也就收心了,畢竟父親從來沒有想拋棄母親,只是當時鬼迷心竅不;丶。”
知名律師酒店床上突然死亡
2010年5月27日,陳某突然接到消息,丈夫猝死在撫順市一家賓館的床上。趕到賓館,陳某看到丈夫蜷縮在布滿嘔吐物和排泄物的床上,一只手伸向近在咫尺的救命藥瓶,表情痛苦不堪。而與其在賓館同床一夜的張某,拿走死者的身份證、銀行卡,一小時內取走死者名下卡內存款10萬元。
據查,此前丈夫已經滿足了張某所有愿望,為其購買數份商業保險、房產兩處以上、轎車一輛。為了讓丈夫安息,陳某又一次選擇了沉默,讓兒女們好好辦理后事。
補償理由是“不能白跟一回”
讓陳某沒有想到的是,在處理完丈夫的后事不久,那個搶走自己丈夫的女人多次向其索要補償款,金額高達100萬元,理由是不能白跟這個男人一回,必須給予補償。對于對方的要求,陳某嚴詞拒絕。
2012年7月,張某起訴至法院,在起訴狀上強調,她與被告陳某之夫同居近20年,要求返還睡衣、被褥等價值100萬元。
此時,陳某積極搜集證據,掌握丈夫生前和這個女人多次在公開場合以夫妻名義活動的證據,反訴對方重婚罪。
據悉,法庭將不日開庭審理。
張某所在單位告訴記者,張某已經請了長假,人到底在哪里并不清楚。
-律師說法
什么情況構成重婚罪?
昨日,法律顧問,遼寧誠銘律師事務所主任秦大軍表示,目前針對重婚罪最直觀有效的證據就是“兩張結婚證”,也就是說一個人手里同時有兩張與不同人合法有效的結婚證書。
此外,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1994年1月12日國務院批準,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發布)發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根據法律規定,犯有重婚罪將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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