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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近日,錦屏一男子為討好女友“歡心”在城區放煙花被處罰。
3月21日21時,錦屏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接到群眾報稱:有人在城區飛山廟附近燃放煙花。接到報警后,特巡警大隊民警立即趕往現場。到現場后民警發現,燃放煙花的位置在錦屏城區江濱大道飛山廟的附近,系城區繁華鬧路段,道路兩旁停放較多車輛,人流密集,依相關法律法規,屬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民警當即依法責令正在燃放煙花爆竹的人員停止燃放,便將其傳喚至公安機關調查。經查:違法行為人吳某某(男,25歲,錦屏縣三江鎮人)說明了自己當日晚21時許,攜女友在錦屏城區江濱大道飛山廟附近散步閑游時,為討好女友歡心,購買來煙花爆竹進行燃放的過程。經過民警法律法規和安全教育后,吳某某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錯誤。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錦屏縣人民代表大會關于禁止在縣城區燃放煙花爆竹的決定》,目前,吳某某被給予行政罰款50元之處罰。(劉芳俊 許文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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