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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月2日從貴陽市救助管理站獲悉:其實這項工作他們早在2013年就開始實施了,只是車票尚不夠規(guī)范、不是由鐵總統(tǒng)一印制,而是他們和鐵路部門共同“研究”出來的辦法,自從實施了這項措施后,有效杜絕了流浪人員“跑站騙票”現(xiàn)象。
據(jù)貴陽市救助站副站長羅福勇介紹:他們在日常工作中,經(jīng)常發(fā)現(xiàn)一些流浪乞討人員拿到他們提供的火車票后,根本不去乘坐火車,而是跑到火車站售票大廳或車站廣場退票,如果車票不好退,干脆直接到車站退票窗口進(jìn)行退票,從而賺取不義之財。為杜絕漏銅, 2013年元月份,救助站和火車站共同研究出了一套辦法,具體實施是:流浪人員來到救助站后,如果需要給流浪人員買票回家,救助站工作人員給流浪人員出具一張購買火車票的憑證,上面蓋著救助站的公章,寫明“貴陽至某地” , 流浪人員拿著憑證到達(dá)貴陽火車站21號專售窗口,出示購票憑證后,車站售票人員立即明白這是救助人員,根據(jù)憑著顯示的車票目的地,將火車票打出來后,然后在火車票背面加蓋一個印有“救助票證不得退售”字樣,將車票遞給買票的救助人員。羅福勇說,他們給火車站一個銀行卡,專款專用,里面存有一定數(shù)量的現(xiàn)金,車站售票員將票款,通過刷卡的方式結(jié)賬。
“自從實施這個措施后,跑站騙票者大大減少,但是還是有少部分流浪人員拿著車票退票,盡管車站退票窗口不給退票,他們就退給旅客,但是成功退票者極少。 ”羅福勇說,這次民政部、中國鐵路總公司要求使用統(tǒng)一的專用車票樣式,“我們將盡快和鐵路部門共同協(xié)商制定辦法,確保今年4月1日開始實施。 ”(記者苗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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