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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首例網吧非法經營案判決
因接納未成年人上網人數眾多、情節嚴重被吊銷證照,但網吧老板居然繼續無證經營……記者7月21日從南明區獲悉,近日,南明區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對網吧經營者周某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同時沒收非法所得10萬元。據悉,這是貴州省首次以非法經營罪判處網吧業主。
據了解,2015年5月,周某經營的網吧因接納未成年人上網人數眾多,情節嚴重,被南明區文體廣電局給予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處罰,隨后該網吧的網絡安全證與工商營業執照也依照程序相繼被注銷。而該網吧在明知其網吧已被吊銷的情況下,采取技術措施自行架設網管系統繞過文化、公安等部門的監管繼續無證經營。
該網吧無證經營的情況被南明區文體廣電局發現,按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規定,“擅自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由文化行政部門或者由文化行政部門會同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取締,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非法經營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據此,區文體廣電局聯合區公安網監大隊對該網吧進行查處,查明其在被吊銷證照后的四個多月時間里無證經營,非法經營數額已達215490元,其行為已觸犯刑法關于非法經營罪的規定,南明區文體廣電局將本案移交區公安分局進行刑事偵查。最后經過審理,該網吧負責人因違反國家規定,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
據南明區文體廣電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雖然近年來該局已查處網吧接納未成年人案件300余件,吊銷違規經營網吧近30家,取締黑網吧50余家,但違規經營者和藐視法律者仍然存在。”此次南明區在貴州省首次以“非法經營罪”追究網吧業主刑事責任的舉措,震懾了部分違規經營者,將對凈化規范文化市場經營秩序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徐尊濤 趙松 記者 沈麗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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