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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對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管,防范和制止各種侵害社會保險基金的違法違規行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日前出臺《貴州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獎勵辦法(試行)》。
辦法明確,養老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等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在征繳、管理、支付等環節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舉報后,一經查實,將根據舉報人貢獻大小和金額的不同給予獎勵。獎勵標準最低200元,最高3000元,舉報查實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可對舉報人增發最高不超過10000元的獎金。舉報人可以通過來訪、信函、電話、電子郵件、網絡等多種方式對社會保險基金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領取獎金的方式有三種選擇,包括本人到場、委托他人到場或通過銀行轉賬到發放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同時,各級人社部門要為舉報人保密,按照國家有關保密規定妥善保管舉報獎勵有關資料,讓舉報人沒有后顧之憂。
按照規定,對屬于該辦法規定范圍內的舉報事項,承辦部門應在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凡符合受理范圍的舉報,承辦部門應當自受理舉報之日起60日內辦結,案情復雜的可延長30日。舉報事項經承辦部門移送公安機關的,以司法辦結時間為準。
省級人社部門投訴舉報電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官方客服電話12333,省勞動保障監察局0851-86753389,省社會保險事業局0851-88655351,勞動維權舉報投訴郵箱:gzsldjczd888@163.com。(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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