鴛鴦欲東南各自飛 法官巧調和
本港訊 (特約記者 劉榮廷)日前,錦屏法院在凱里監獄巧調一樁離婚案件,使夫妻倆重歸于好。
被告姜某剛曾因犯盜竊、非法拘禁罪被錦屏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被告因犯罪服刑,嚴重地傷害了妻子姜某梅的感情,同時原告姜某梅因撫養子女、家庭生產的壓力,倍感生活的艱辛無望,于今年4月18日向錦屏法院起訴,要求與被告離婚。錦屏法院受理該案后,向被告的服刑監管單位凱里監獄了解到,被告在服刑期間遵守監規,積極勞動。監獄領導建議對本案妥善處理,有利于被告安心改造。
錦屏法院法官了解被告的改造情況后,結合監獄的管理實際,本著挽救被告及其家庭和構建和諧社會的目的,與原告一起到凱里監獄探望被告并耐心作思想工作。原、被告深受感動,被告表示一定痛改前非,真心改造,重新做人;原告也看到今后的希望,愿棄前嫌,承擔家庭重擔,等待被告早日歸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