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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東南州2007年州、縣(市)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簡章
為加強我州公務員隊伍建設,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增強機關活力,根據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貴州省人事廳黔人發[2007]3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我州2007年州、縣(市)兩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118名。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簡章。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1、本州戶口或本州生源大專以上應屆和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 2、本省籍的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 3、外省籍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 4、在黔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 5、定向到我州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報考州直機關或所定向縣(市)的招考單位。定向到州外的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本州的招考單位。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具有國家承認的、擬報考職位要求的學歷; 4、五官端正,身體健康,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體檢錄用標準(警察職位符合人民警察錄用體檢標準); 5、報考非警察職位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89年12月31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警察職位的,年齡一般要求在18周歲以上(1989年12月31日前出生)2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公安警察院校公安類專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考生,年齡可放寬到30周歲(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報考者向招錄機關提交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并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7、以下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 ①2004年以來經全省統一公開招考錄用的公務員未滿三年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的人員; ②定向到具體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③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畢業生; ④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⑤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其他情形的。
二、報名時間及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07年5月6日—9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6:00 (二)報名地點:全州報名地點統一設在
三、筆試 筆試考點統一設在
四、資格審查 筆試結束后,由州公務員招考辦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的內容包括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007屆畢業生須持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須開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的證明);其他報考者需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不列入面試對象。資格審查后,如進入該職位面試人員達不到3:1比例的,按該職位的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審查時間另行通知。
五、面試 筆試結束后,省公務員招考工作辦公室將根據考生成績分類、分級統一劃定最低分數線。進入最低分數線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及招考職位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面試由州公務員招考工作辦公室組織實施。具體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如所確定進入面試對象與所招考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由省公務員招考工作辦公室取消或調整該職位的招考計劃,因計劃調整或取消的擬面試人員,其面試資格同時取消,并向社會公告。 報考警察職位的考生面試結束后須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辦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非警察職位的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報考警察職位考生的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40%,體能測試成績占10%的比例計算。
六、體檢 除警察職位外其他職位參加體檢的人員按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對象,按該職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所在考場當天全體面試人員的平均成績)。 報考警察職位考生的體檢,按招考職位人數從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確定,體檢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考計劃數的,不再向下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報考非警察職位的考生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報考警察職位的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對報考者身高和視力體檢項目的檢查,在體檢時均采用當場復查的方式,對事后考生提出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州公務員招考辦按職責權限進行的復查除外)。對報考警察C類(專業技術類)職位的報考者,雙側單眼裸眼視力放寬到4.6以上;男性身高放寬到165cm。 體檢工作由州公務員招考工作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
七、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核對象(報考警察職位的,從體檢合格人員中按招考職位人數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考核和政審對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與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具體考核辦法由同級公務員招考辦制定。 在職考生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注重工作實績;其他考生主要以現實表現和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管理權限,經相應公務員招考工作辦公室審定,取消考生的擬錄用資格: (一)不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記錄或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三)有政治、經濟和其它問題; (四)發現有其它較嚴重疾病; (五)組織紀律渙散,嚴重違犯勞動紀律; (六)不符合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 (七)截止到2007年9月30日未能取得招考職位所需學歷證書; (八)經公務員招考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不能錄用的其它情況。 考核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考職位人數的,從該職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體檢合格者列入考核對象(警察職位從該職位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為考核對象)。
八、錄用審批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錄用人員,由州公務員招考工作辦公室在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站(網址:www.qdn.gov.cn)上公示,公示期為七天,并報省公務員招考工作辦公室備案。公示結果不影響錄用的,由州人事局辦理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
九、其它 (一)招考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招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 (二)對違反錄用規定和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等處理。其中有考場舞弊行為或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人員,3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未盡事宜,請與州人事局錄用調配科聯系。咨詢電話:0855—8221353 0855—8221276 附件: 1、黔東南州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名單 2
黔東南州2007年州、縣(市)機關統一公開招考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職位一覽表.xls 中共黔東南州委組織部 黔東南州人事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黔東南州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聯系縣
供稿:州人事局 上傳:zx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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