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高校畢業生招聘禁止設年齡戶籍等限制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今天公布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用人單位招用人員、職業中介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不得對求職者設置性別、民族等條件,招聘高校畢業生,不得以畢業院校、年齡、戶籍等作為限制性要求。
通知指出,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大力營造公平的就業環境。規范簽約行為,任何高校不得將畢業證書發放與高校畢業生簽約掛鉤。加大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打擊招聘過程中的欺詐行為,及時糾正性別歧視和其他各類就業歧視現象。規范國有單位招聘行為,完善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探索建立國有單位招聘信息統一公開發布制度,加強國有企業招聘活動監管,在國有企業全面推行分級分類的公開招聘制度,切實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加大勞動用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方面的勞動保障監察力度,切實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后的合法權益。
通知稱,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16號)的要求,研究深化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的具體意見,簡化高校畢業生就業程序,消除其在不同地區、不同類型單位之間流動就業的制度性障礙。要指導督促各地制定實施辦法,切實落實允許包括專科生在內的高校畢業生在就(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的政策(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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