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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12月2日,凱里市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很受關注的話費糾紛案,中國移動黔東南分公司被推上了被告席。據了解,手機用戶王廣盛先生在查詢話費賬單時發現25元話費“失蹤”,他質疑移動公司有問題便將其告上了法庭。
查看賬單發現25元話費“失蹤”
王廣盛說,2012年,他13885529862的移動手機號參加了預存話費送話費的活動,按照約定每月返還25元預存話費供手機消費,活動至返還預存金額時結束。
2013年2月份,王廣盛發現自己的手機預存話費金額被下賬50元整,但實際返還手機消費的卻只有25元,另外的25元不知所蹤。
“我是在139郵箱查詢移動公司給我發的賬單時,發現這一現象的。”王廣盛說,當時是2013年的3月2日,之后他撥打10086投訴,次日中國移動黔東南分公司的工作人員主動與他聯系了解情況,但至今沒有得到正式的答復和退款。
在法庭上,王廣盛舉出了兩份賬單截圖作為證據。王說,這賬單是移動公司發到他的139郵箱的。
記者在采訪中看到了這兩張截圖,第一張截圖是王廣盛的手機從2013年1月1日至31日的賬單,第二張是2013年2月1日至2月28日的賬單。王廣盛說,比照這兩張賬單,問題就出來了,1月份他可用的現金金額是40.55元,預存未返還余額是150元,這就說明到1月份結束他手機余額尚有190.55元,可以順延至下一個月使用。
到2月份,手機可用現金余額是38.85元,預存未返還余額100元,2月份總計使用的費用是26.70元。包括已使用的26.70元的費用在內,2月份手機費用總額只有165.55元,與190.55元的數據不吻合,相差25元。
“這25元的話費到哪里去了呢?這就是我一直想追問的,但是移動公司沒有給出讓人信服的答復。”王廣盛說。
中國移動黔東南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對王廣盛提出的問題作了這樣的解釋。這位代理人說,在2013年2月份的時候,移動公司的相關系統正在升級,導致發送給客戶的賬單與計費系統上的相比存在誤差,實際上,王廣盛質疑失蹤的25元錢已經返還。
這位代理人還說,移動黔東南分公司從2012年7月份開始推出交話費返話費的活動,交200元返300元,從活動開始至2013年6月份,王廣盛只交了200的話費,移動公司給他返了300元,總計的話費是500元,從移動公司計費系統看,返還給他的300元是已經到賬的。
王廣盛認為移動公司的說法太難讓人信服。他當即質問道:“如果移動公司發給的客戶的賬單確實存在問題,那為何不及時告知客戶,不及時作解釋呢?”
就此問題,移動公司的出庭人員以及代理人未作過多辯解,只是說,該公司的服務滯后,確實需要改進。
在本案庭審的過程中,雙方針鋒相對,王廣盛說:“25元錢不多,我打官司不是打錢,而是打氣”。移動黔東南分公司的代理人說“我們幫你消氣,你又不愿意。”就25元話費的問題,這位代理人多次作解釋,但他的話均被王廣盛打斷。
本案庭審最后,法庭組織調解,但王廣盛不答應,他要求要“判決文書”,法官說,此案將擇期宣判。
系統升級惹的禍?
王廣盛所說的25元話費到哪里去了呢?12月2日下午,中國移動黔東南分公司約見記者,對此作了解釋。負責解釋此事的是該公司計費支撐中心的技術員王奔。王奔說,實際上,這25元的話費已經返還給王廣盛了,一般情況下,返話費的時間是在每個月的22日至26日,但是2013年2月份比較特殊,因為這個月的22日至23日,系統在升級,鑒于此,2月份的話費提早返還,具體時間是2月5日,比其他月份早了半個多月的時間。
提早返還話費帶來了其他一些操作的變化,就出現了賬單上一次性返還50元錢而不是25元的問題。為什么呢?王奔的解釋是,在2013年度,計費系統在每個月的15日會自動取賬單數據,生成139的賬單信息發送給用戶,但由于2月份提前返還話費,系統在該月的15日將上月(1月22日)和2月5日返還的話費同時提取,生成賬單數據發送給客戶,在賬單上就顯現為了50元(即王廣盛主張的被下賬的50元錢)。
“2013年2月份系統升級期間,我們已通過短信通知了客戶,王先生可能沒有注意到。”王奔說。中國移動黔東南分公司有關部門的負責人說:“如果王先生還不信服,我們愿意請權威專家和部門進行調查鑒定”。(劉宇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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