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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貴州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督促轄區內兩輪電動車車主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主動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核發正式號牌或臨時通行標識號牌。
一、辦理時間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辦理業務地點
凱里市北京西路51號(凱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臨街的交通管理大廳)
三、辦理正式號牌注冊登記上牌所需材料
1、所有人身份證明;
2、車輛銷售發票或來歷證明;
3、產品合格證;
4、國家強制CCC認證證書。
四、核發臨時通行標識所需材料
1、所有人身份證明;
2、車輛銷售發票或個人承諾書等來歷證明;
3、產品合格證;
4、快遞、外賣行業所屬的車輛應統一外觀標識;
5、如果因相關憑證遺失等個人原因,無法提供產品合格證、車輛銷售發票的,車輛所有人應提交“2019年4月15日前購買且來源合法”的書面承諾。
五、其他要求
1、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提交材料齊全有效的,當場登記并核發號牌和行駛證,由公安機關免費辦理注冊登記。2020年12月31日以后,不再辦理核發臨時標識業務。
2、對于在2019年4月15日之后購買,且不符合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的兩輪電動車,請到凱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車輛管理所(地址:二龍趙家村)辦理“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注冊手續。駕駛人應當持有(D或E或F)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溫馨提示:從即日起,對于未懸掛號牌上路行駛的電動車,以及未戴安全頭盔等違法行為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貴州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相應處罰。從2021年1月1日起,對于未依法登記上道路行駛的兩輪電動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給予罰款及扣留車輛的處理。
凱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通告原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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