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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執行人曝光欄
(2020年第2期)
為確保人民法院對生效法律文書的順利執行,切實維護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的有關規定,本院決定對以下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懲戒的范圍如下:
1.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及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列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購買非經營必須車輛、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2.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3.失信自然人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政府信貸、行政審批、政府扶持、招標投標、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予以限制。現將下列失信被執行人予以曝光,請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被執行人:韋勝付,男,1974年12月8日出生,身份證號碼522630197412080753,住所地貴州省臺江縣芳黎灣小區4棟二單元27層1號。執行案號:(2020)黔2630執414號未履行標的:欠款本金15000.00元及利息,承擔案件受理費88元、執行費126元。

被執行人:張元建,男,1995年11月24日出生,身份證號碼522622199511254519,住貴州省黃平縣浪洞鎮管侗村一組。執行案號:(2020)黔2630執378號未履行標的:本金85000元及利息,承擔案件受理費1088元、案件執行費1266元。

被執行人:張瓊,女,1982年9月24日出生,身份證號碼522630198209240146,住貴州省臺江縣濱江一號13棟2單元602號。執行案號:(2020)黔2630執203、204、252、353、354、363號未履行標的:本金143696元及利息,承擔案件執行費230元。

被執行人:楊再軍,男,1984年12月6日出生,身份證號碼522630198412060474,住貴州省臺江縣革一鄉江邊村四組。 執行案號:(2020)黔2630執356號未履行標的:本金196353.85元及利息,承擔案件受理費2351元、案件執行費2879元。

被執行人:宋夏芬,女,1976年2月25日出生,身份證號碼522630197602250020,住貴州省臺江縣臺拱鎮文昌東路養護段老宿舍樓四單元三樓。執行案號:(2020)黔2630執315號未履行標的:本金200000元及利息,承擔案件受理費1165元、執行費2917元。

被執行人:李勝坤,男,1970年12月29日出生,身份證號碼522630197012290030,住貴州省臺江縣臺拱鎮禮堂巷廉租房6號1棟304號。 執行案號:(2020)黔2630執337號未履行標的:貨款291166.66元及利息,承擔案件受理費2834.00元、案件執行費4310元。

被執行人:歐明成,男,1976年7月22日出生,身份證號碼522630197607220154,住貴州省臺江縣臺拱鎮水井村六組178號。執行案號:(2020)黔2630執184號未履行標的:本金31350元、利息3000元及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承擔案件受理費248元,案件執行費418元。

被執行人:歐陽明友,男,1981年2月17日出生,身份證號碼522630198102170133,住貴州省臺江縣臺拱鎮水井村六組178號。 執行案號:(2020)黔2630執184號未履行標的:本金31350元、利息3000元及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承擔案件受理費248元,案件執行費418元。

被執行人:周紹江,男,1985年3月27日出生,身份證號碼522630198503270733,住貴州省臺江縣南宮鄉展吉村二組。 執行案號:(2020)黔2630執215號未履行標的:賠償款50053.74元及遲延履行利息、承擔案件執行費650.81元。

被執行人:熊光豪,男,1974年9月14日出生,身份證號碼522630197409140137,住貴州省臺江縣臺拱鎮展坐村五組87號。執行案號:(2020)黔2630執194號未履行標的:賠償款94110元及遲延履行利息,承擔案件受理費1068元、案件執行費500元。

被執行人:劉再梅,女,1977年9月10日出生,身份證號碼522630197709100364,住貴州省臺江縣工商廉租房小區2棟3單元302號。執行案號:(2020)黔2630執214號未履行標的:收購款60000元及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承擔案件受理費1064元,案件執行費815元。

被執行人:肖燕,女,1972年2月15日出生,身份證號碼522630197202150020,現住貴州省凱里市黔東南州委職工宿舍18棟2單元501號,執行案號:(2019)黔2630執213號未履行標的:欠款本金、利息23450元及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承擔案件受理費90元、案件執行費253.10元。

被執行人:李登往,女,1974年4月18日出生,身份證號碼522630197904180283,現租住貴州省凱里市文昌路民房。執行案號:(2020)黔2630執136號未履行標的:撫養費、賠償款50000元及遲延履行利息,承擔案件執行費650元。

被執行人:徐習民(曾用名:徐習會),男,1962年8月30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10722196208302017,住河南省新鄉市(牧野區)寵力大道中154號附33號。執行案號:(2020)黔2630執419號未履行標的:貨款7900元及利息,承擔案件受理費632元、執行費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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